強制貼車身廣告、罰單可“報銷” 貨拉拉這是什么操作?
海底撈的“變態”服務大伙都知道吧?你和女友吵架,服務員替你說“對不起”;你想打包西瓜,服務員讓你抱走一個;你下雨路過,服務員撐傘送你回家。這樣的員工,堪稱以公司為家;可惜市面上也有些公司,要求員工把公司當家,卻沒有給他們家人般的待遇。還有甚者,“強制”員工違法。這是為什么?貨拉拉被稱為“貨運版滴滴”,兩者的最大區別是一個拉人,一個載貨。據說入伙貨拉拉,月入能過萬,但是有條“鐵門規”,司機要給私家車穿“工裝”,貼車身廣告。
好好的私家車,整成了移動廣告牌,不貼行不行?
司機簽下“不平等協議”,指望著賺大錢,誰知一上路就栽了,到處被交警攔著貼罰單!因為車身廣告噴涂面積太大,違反交規,影響了安全駕駛。
貨拉拉大手一揮,不就是交警貼罰單?哥來買單,你們只管繼續貼!
貼廣告,交警罰;不貼廣告公司罰!對此,貨拉拉則解釋,貼廣告絕對沒問題,被交警罰只是小意外。
然而真實情況是,上海、成都等多地交警嚴查車身廣告。然而,當越來越多的司機都不得不“掏錢替公司打廣告”時,貨拉拉的態度悄悄變了:
你猜,是交警貼罰單的速度快,還是貨拉拉賠付司機的速度更快?我猜,司機離開貨拉拉的速度最快!貨車跑得再快,也飛不起來,公司廣告鋪得再廣,也逃不出法律的“五指山”。車身廣告做小一點,企業格局要大一點。